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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中刷假卡 检控有漏洞 图:涉案台湾籍被告在海湾航空公司的客机上使用假卡“豪气”购物,惹起空姐怀疑而揭发事件。 一名台湾男子利用航机上难以查核信用卡真伪的漏洞,在搭乘海湾航空公司客机由泰国来港时,于机上大肆购物“刷爆”六张信用卡,其“豪气”行径惹来空姐怀疑而揭发事件。惟由于海湾航空公司并非香港注册航空公司,加上案件并非发生于香港领空,香港律政司未能控以台湾汉行使假文书罪,而只能根据他身藏假卡及处理“刷卡”购得的赃物而提出起诉;该台湾男子昨(十一)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认罪,被判监三年。 廿七岁的台湾籍被告梁哲智,承认管有虚假文书及处理赃物两罪。根据法例,管有虚假文书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,而使用虚假文书罪的最高刑罚则为十四年,但由于被告亦涉及处理赃物,而此罪最高刑罚同为十四年,故被告未有因罪名不同而“得益”。 [b]难控虚假文书罪[/b] 控方向本报透露,海湾航空并非香港注册航空公司,而且被告用假卡时亦非身在香港领空,故香港律政司对此无司法管辖权,因而未能控以使用虚假文书罪。警方则表示,案发后已特别提醒所有航空公司要留意在机上大量购物的乘客,而航空公司亦会在机上透过公司联络信用卡中心查核信用卡真伪。 被告被控于今年一月廿七日,在香港国际机场管有七张假信用卡,及不诚实地处理属海湾航空公司的财产包括收音机、太阳眼镜及银包等。控方案情指,航空公司规定所有VISA及万事达卡信用额最高为二百六十八美元,美国运通卡信用额为一千美元。机上虽能刷卡,但使用的是随身手动器具,并无电子仪器供即时核实信用卡真伪。 被告于一月廿五日乘海湾航空公司客机由曼谷来港,在机上欲购买免税贵价货品如太阳眼镜、银包、手表及收音机等,由一名空姐接待;被告共花了二千三百余美元(约万八港元),碍于航空公司有特定信用卡限额,被告需使用七张信用卡,更用尽当中六张的信用额。 空姐在交易过程中记录了被告身份,及根据机上资料查核有关信用卡过往有否不良纪录,最后被告成功购物抵港离开。 [b]身上搜七张假卡[/b] 空姐事后通知同事有关客人大肆购物之事,公司经理获悉后,向卡中心查核认为有可疑,遂通知职员留意被告。两日后被告再乘海湾航机由香港往曼谷,机场职员报警将他拘捕,警员在其身上搜出七张假卡及一张邮政署发出的收据,联络邮政署后截获一个将送往台湾的包裹,发现内藏部分以假卡购得的赃物。警诫下被告称,他透过台湾报刊广告联络一黄姓男子,黄以被告名字成功申请七张信用卡后,被告给与黄一万四千元新台币报酬。 案件编号:DCCC389/2004>>我要评论这篇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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